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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人所設計並成為媒體下的犧牲者 - 醫師

發表於 : 週三 10月 21, 2009 10:47 am
chelinfu
或許選擇低調逃避及沉默以對並無法讓社會大眾作一個正確評論並了解事情的真相~
轉貼:
新 聞 稿
無法認同的證明
僅憑 “中醫把脈”即證明不孕?!!!
  謝謝各位媒體記者為了我的一時疏失,造成各位多次往返,在此先向各位說聲“致感抱歉”!
  為本件事有向社會大眾說明的必要,而發此聞稿,以顯真相,免爭猜疑。首先,我先說明一些媒體的寶貴的報導:
一. 我是到美國Oklahoma medical center接受不孕症的訓練醫師,該醫學是相當知名的醫學中心,我回國後因一時疏失,而尚未申請加入國內生殖醫療機構評鑑,並非他人所言,完全不合格醫師,在此向各位說明。又全台灣現今每10對夫婦依照專家估計約有2對不孕症之不爭事實,根據Okshansky(奧斯漢斯基)研究數據可知,在研究對象都在作各種不同階段的不孕症檢查下,發現不孕症的患者在確定其為不孕後,在接受這種事實的過程中,是深具痛苦的,當這些在嘗試懷孕失敗後,他們往往「不願接受」不孕症的事實,且會聽從朋友偏方、或其他方法及建議,以求能夠懷孕。因此,身為不孕症之夫婦之痛苦,非一般人所能想像或理解的。更想盡一切方法想生子是每對夫婦之願望。但今躺在國內立法上之門口多年之代孕生殖法草案—已夭折了(前衛生署長陳建仁所言)可知無奈!無奈!
二. 我也先說明一些有關此事件的情形如下:
此不孕的患者A女士在現今的台灣是一輩子完全不可能擁有自己的孩子,即絕對的不孕症患者。但他如果在南亞、東南亞、美國,某些歐盟國家即有極大可能擁有自己的孩子,只因為我們台灣至今仍未通過“代理孕母”相關的規範。導致有錢人至國外做,沒錢的人在國內尋找其他管道或方法罷了。本件A女士也想當一個完整的“妻子”替她的夫家完成傳宗接代的任務。因此,在多家醫院就診及尋找偏方皆無效下來我的門診,當時母女二人淚流滿面,甚至下跪苦苦哀求,當時的情景就連一般旁人看了也會覺得心酸和不忍無奈,而我當時當下拒絕,並說明這是在台灣現今法令仍未立法通過而不可能實現的!而建議除非她到美國某些州、南亞諸如印度和東南亞如泰國、越南等地,才有可能擁有自己的孩子。
惟A女士只是一平凡的“美髮”業的小老板,她的先生也只是一知名鞋廠的員工,是相當平凡不過的一般夫妻,彼此恩愛多年且沒有足夠的財力,當然也不可能像很多的名人、貴婦出國去接受此一“代理孕母”的願望。可是她仍像妳我一樣,也想當一完整的妻子,和真正擁有自己的孩子。也可在南部的鄉下漁村的夫家公婆前抬頭挺胸,親自擁抱自己的孩子,然一生中無子之痛,每日烙印在心中,真是情何以堪!當然,我也多次的替她們母女流下同情的眼淚,很多的不孕夫妻的心酸過程相信也都和她們相似的,令人鼻酸和同情,如非身歷其境是無法感受的。經過一年多後,A女士帶來了一B女士說是她的親戚是可信任的,當時的表現是相當融洽、合諧的。真是親切之至,我仍堅持原意再度拒絕,但他們無所不用其極方法,致這一次使我的心防完全崩潰了,眼眶也濕了,我做了這一輩子醫德上最大的抉擇,我同意了他們的願望,以盡力幫她完成為人父母。然事後回想,我只是一個平凡的醫師,我也是一個凡人,我不是神,仍是要受台灣法律的規範,當下為時已晚,甚感疑惑。
過程中告知醫療為本就有很多的不確定性和危險性,但我會儘力控制到完成他們的理想。因此,年底做了第一次的療程,但事與願違,到了第7週胚胎萎縮,流產收場,次年農曆春節過後,約隔了將近4個月,又進行第二次的療程這一次更加的謹慎小心結果令人欣慰,成功懷孕了,但緊接著不好的糾葛出現了,一方為了小孩,另一方為金錢且提高價碼,雙方曾考慮繼續懷孕或流產手術或減胎手術,各方面與金錢談判皆未果。嗣後,A女士完全失望、絕望,不願再負起後續的約定。B女士則身心俱疲,因此氣氛越弄越僵,終至緣盡、情滅,親家變冤家,原本是美事一樁,卻成了各方永遠的痛。
在此,我也要鄭重的說明,因為A女士和先生只是像一般大眾一樣,中等收入,幾乎都是妻家負擔大部分的醫療費用,而我也同情她們的處境,而B女士及先生和小孩全在診所內吃、住、安胎,半個月左右,我純粹只為心軟幫忙,極近似朋友之情,非為外界所想像貪圖暴利,也非愛財。
今大部分我醫界朋友,也都對我此心路歷程的感慨,因一念之仁慈悲,以良醫之使命初衷為本心志。如此的決擇,選擇去幫助別人,而心有感同深受。
另一角度而言,B女士也相當的委曲,這大家都是可理解的。可是各方面的感情破裂-金錢糾葛事情演變成今天的局面。事後相互攻訐的結果,真是令人感慨。又B女士的內心不平衡,受到苦楚,是可被理解的,這CASE也是如此。
然本件不孕的證明非只憑一家中醫診所把脈就可認定。不孕證明須經過多方面的檢查及時間的追踪及程序。且B女士事後曾來我門診檢查,我可理直氣壯的說〝她仍有懷孕能力的〞、〝時間將會証明一切的〞,而所有的症狀,也只是流產後,短暫的現象,也都在正常範圍內。
如今,她是相當健康的,她仍然具有懷孕能力的,任何一家醫學中心皆可証明一切。當然這會造成B女士生活上的困擾、不便……等,今公諸於世,此證非報導所言,本人認為中醫把脈之不孕症不能代表其證據。
總而言之,我是平凡的醫生,為一般之教育,而人有良知、有感情、有喜、有怒之七情六慾之本性,更應有慈悲心、善心,我不例外,一生30年奉獻己身之所能,服務社會,今有一疏忽,致生人生之最大轉折點,原想放棄初衷之志,學醫之真諦嗎?我將交給未來評斷。對此草案立法之議題,我將訴諸於公眾,並請各位立法院立法委員諸公們早日完成本法案審查及通過,以造福全國婦女。致此陳言,感謝大家。
祝 平 安
傅婦產科診所
醫師 傅嘉興

Re: 有心人所設計並成為媒體下的犧牲者 - 醫師

發表於 : 週三 10月 21, 2009 11:00 am
mowball
一時心軟
捲入糾紛
真划不來 (阿飄)

Re: 有心人所設計並成為媒體下的犧牲者 - 醫師

發表於 : 週三 10月 21, 2009 11:27 am
金城武
傅醫師加油

不用怕

您的作法在學理上站得住

法律面前該如何說明,應該與律師研究一下

Re: 有心人所設計並成為媒體下的犧牲者 - 醫師

發表於 : 週三 10月 21, 2009 2:31 pm
fat
中醫有時也會捅西醫一刀
本人絕對不信中醫 (勾拳一記)

Re: 有心人所設計並成為媒體下的犧牲者 - 醫師

發表於 : 週三 10月 21, 2009 3:25 pm
草帽小子
只有聽說 西醫宣告不孕需作人工生殖,中醫說調理好就會生的
第一次聽說 西醫說調理好就會生,中醫卻說不孕了 (無盡漩渦)

Re: 有心人所設計並成為媒體下的犧牲者 - 醫師

發表於 : 週三 10月 21, 2009 3:31 pm
Ocean
加油
霉體害人
在台灣屢見不鮮
就當成一次人生的磨練

Re: 有心人所設計並成為媒體下的犧牲者 - 醫師

發表於 : 週三 10月 21, 2009 3:35 pm
big T
我不信中醫
氣不順
血不通
體質不合
三句話就解釋了所有的病

不少病都是
西醫耕種
中醫收割

Re: 有心人所設計並成為媒體下的犧牲者 - 醫師

發表於 : 週三 10月 21, 2009 5:06 pm
無名氏
如果代理孕母能通過,有了良好規範,這種悲劇上演的機率可能就小多了.在台灣,醫師一時心軟,如何如何,往往潛藏無限危機.到時啞巴吃黃蓮.所以我們真的只要做到該做的,千萬不要多做.尤其醫師現在是人民公敵,動輒得咎.

Re: 有心人所設計並成為媒體下的犧牲者 - 醫師

發表於 : 週四 10月 22, 2009 11:51 am
fish4335
可憐的醫界
不過看起來是糾紛而已吧

Re: 有心人所設計並成為媒體下的犧牲者 - 醫師

發表於 : 週四 10月 22, 2009 7:18 pm
ent462
傅醫師 :

千萬不要被這件事擊倒!!!就把它當是你人生的功課, 學一個教訓!今後一切依法辦事, 法理情的順序, 千萬不能再陷入情理法的迷思.

Re: 有心人所設計並成為媒體下的犧牲者 - 醫師

發表於 : 週四 10月 22, 2009 9:00 pm
米番桶
很同情傅醫師
應該給你支持...

Re: 有心人所設計並成為媒體下的犧牲者 - 醫師

發表於 : 週四 10月 22, 2009 10:39 pm
Calcium
這個社會一再地告誡醫師,不要心軟......
怎麼會變成這樣?

Re: 有心人所設計並成為媒體下的犧牲者 - 醫師

發表於 : 週四 10月 22, 2009 11:26 pm
haowu15
加油!

論壇上的兄弟都支持你!

Re: 有心人所設計並成為媒體下的犧牲者 - 醫師

發表於 : 週五 10月 23, 2009 10:45 am
gafe
看完後真令人感慨!

醫德到底是啥饃東西?
這個社會容許醫師『視病猶親』嗎?

傅醫師,加油!

Re: 有心人所設計並成為媒體下的犧牲者 - 醫師

發表於 : 週五 10月 23, 2009 10:49 am
鳴人
加油!

Re: 有心人所設計並成為媒體下的犧牲者 - 醫師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26, 2009 1:40 am
chelinfu
原本沒有甚麼人認識傅醫師的,現在卻成為媒體下的永世罪人(媒體把他暄染成黑心醫師囉!) (昏)
罪名還包括了:
1.植入8個(有些報導還更誇大成10個)胚胎
2.害B女士永久不孕(非常嚴重之控訴)
3.差點致B女士死亡(一輩子也洗刷不清的罪名,哪有一位醫師會想要謀殺他人的咧!?非常不可置信的言論)

如果換成是你或妳的話,又會怎麼做? 會如何面對這樣的困境呢?
新聞好像沒看到任何澄清的文稿耶!

Re: 有心人所設計並成為媒體下的犧牲者 - 醫師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26, 2009 11:10 am
jshung
不合乎法律的事一定不能做啦!
這個社會、這種台灣媒體給醫療同業的教訓還不夠多嗎?

Re: 有心人所設計並成為媒體下的犧牲者 - 醫師

發表於 : 週二 10月 27, 2009 12:30 am
jesuischinoise
jshung 寫:不合乎法律的事一定不能做啦!
這個社會、這種台灣媒體給醫療同業的教訓還不夠多嗎?
+1
當R的時候就有聽過醫師好心結果反被病人咬一口的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