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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8/17法規公告前已修滿規定之倫理、品質及法規課程,可免修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課程

發表於 : 週一 8月 11, 2008 11:13 pm
lingokon
目前有效積分總計48.4點(排除限制條件),換照積分需達180點,以「西醫師」執業已達換照標準。 ◎ 各項積分列表

醫事人員類別 課程類別 有效總積分 無效總積分 限制
西醫師 醫學課程 10 0
西醫師 醫學倫理 9.4 0 醫學倫理、醫療品質、醫療相關法規總和至少18點;最多18點
西醫師 醫療品質 28 0 醫學倫理、醫療品質、醫療相關法規總和至少18點;最多18點
西醫師 醫療相關法規 1 0 醫學倫理、醫療品質、醫療相關法規總和至少18點;最多18點

(具有專科資格,可折抵專業課程積分:可抵)
醫學倫理、醫療品質、醫療相關法規積分總合需達18分,目前為38.4分:符合
(96/8/17法規公告前已修滿規定之倫理、品質及法規課程,可免修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課程:可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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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96/8/17法規公告前已修滿規定之倫理、品質及法規課程,可免修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課程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8, 2008 4:49 pm
sj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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