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也可以告健保局 "廣告不實" 嗎?
(健保局: 只要病情需要, 都有給付)
「保證承保,錢不白繳」 消基會批廣告誤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 ... day-e6.htm
「保證承保,錢不白繳」 消基會批廣告誤導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投保前兩年,咱若是離開(身故),子孫可領到所繳保費,錢就不會白繳。」消基會批評保險公司這類「免體檢、一定保」廣告暗藏玄機,資訊隱匿,康健人壽、國華人壽及友邦人壽都遭到點名,要求金管會、公平會命業者限期改善,避免誤導消費者。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今年四月前金管會主委陳冲曾指出「保證承保」、「一定寶」等以銀髮族為對象的保險廣告太過簡化,有誤導消費者之疑慮。但是兩個月過去了,消基會發現,諸如「康健人壽—保證承保專案」、「友邦人壽—一定寶」、「國華人壽—人瑞終身壽險」等廣告,誤導消費者的情況依舊存在。
前兩年等待期無法理賠
康健人壽請藝人陳美鳳代言,廣告說投保前兩年,投保人身故,子孫可領到所繳保費。消基會強調,「投保前兩年」指投保後的前兩年間,「消費者非因意外傷害身故,不會理賠,僅退還所繳保費」,對消費者來說,前二年是無法理賠的等待期,子孫所領到的錢,也不過就是無息退還已繳交的保費而已。還有康健人壽的壽險商品為十年定期險,十年後消費者必須以新的、較高的費率續保,已繳的保費無法領回,但康健人壽都沒有清楚說明。
錢存銀行反而比較划算 
若拿友邦人壽專案試算,以六十歲男性、保額五十萬元、二十年繳、月繳保費四七二六元為例:消費者只要投保滿一○六個月(不滿九年),所繳保費即超過保額五十萬元;消費者若身故,業者將就「保險金總和」或「累積已繳保險費」,取其高者給付。但若將四七二六元每月存入銀行,以機動年利率○.二五%計算,一○六個月利息五六二五元;若繳費期滿二十年共計利息二萬八千九百五十三元,存在銀行反而比較划算。 
傷害醫療險附約藏玄機 
康健人壽、友邦人壽提供的保證承保專案,均有提供傷害醫療保險附約,但其中又另藏玄機,銀髮族通常擔心生病住院而投保,但這兩家的醫療保險附約,僅針對「意外傷害」住院理賠,疾病住院並不在內。
籲金管會、公平會處理 
消基會秘書長黃鈺生呼籲,根據公平交易法規定,商品廣告不得虛偽不實,藝人錯誤代言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金管會及公平會應該依法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甚至處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金管會︰將進一步瞭解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 ... y-e6-3.htm
〔記者王孟倫、廖千瑩/台北報導〕針對消基會點名三保險業者提供銀髮族「保證承保」商品,其電視廣告有誤導消費者之嫌,要求公平會及金管會應強力介入;對此,金管會表示,日前已經對保險業者提出糾正、要求限期改善廣告,至於新推出的廣告是否仍有疑慮,將進一步向相關保險業者與消基會進行瞭解。公平會副主委施惠芬則強調,金融商品廣告不實、或資訊揭露不完全,權責範圍應屬於金管會。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康健人壽的「保證承保」的保險廣告,今年四月就已經要求限期改善;新廣告是否仍有誤導消費者之虞、要不要勒令停播廣告?會進一步瞭解情況;至於友邦與國華部分,須瞭解消基會所指稱問題為何,才能具體回應。不過,對於消基會昨天提出該保險產品設計之問題,保險局感到相當不解,保險局官員表示,例如:「康健保證承保主約為十年定期險,若投保十年後未有理賠項目,契約即終止,消費者一毛也拿不回來。」官員表示,「定期險」的設計,本來就是在一定期間內,若沒有出險理賠、就不會拿到錢。
此外,消基會指出,「業者提供的保險產品是繳費幾年後,保費高於保額,幾乎等於無息存款、損失利息」;官員則說,保險功能是提供風險保障、而非用來賺取利息,此與存款性質截然不同,不應該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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