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保險人
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人又稱“承保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版主: 版主021
+1sjs 寫:回個文噹它跟它的老闆。範例如下:
受文者:健保局
副本收受者:衛生署、本地衛生局、醫師公會
主旨:
回覆貴局有關「門診高利用保險對象輔導專案計畫」之來文,該業務係貴局之法定業務,而本醫療院所並無法定義務須無償提供服務。請查照。
說明:
一、覆貴局xxxxxx號函。
二、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42條:保險對象有重複就醫或其他浪費醫療情形時,保險人應予輔導,並得依其病情指定其至特定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接受診療服務。
三、前項法條中所述之保險人就是貴局,故以上之業務實為貴局之職責。請貴局依法執行,勿讓保險對象(即為就醫民眾)有重複就醫或其他浪費醫療情形。
四、保險對象之就醫行為,本醫療院所實無權力限制之;且輔導保險對象就醫行為,並非本院所之法定義務,合先敘明。
五、另查行政程序法第52條:行政程序所生之費用,由行政機關負擔。故貴局若要委託本院所執行貴局之業務,請編妥相關之費用預算,再行辦理,方為適法之作法。
去監察院糾舉可能也有部分效果..........吧sjs 寫:回個文噹它跟它的老闆。範例如下:
受文者:健保局
副本收受者:衛生署、本地衛生局、醫師公會
主旨:
回覆貴局有關「門診高利用保險對象輔導專案計畫」之來文,該業務係貴局之法定業務,而本醫療院所並無法定義務須無償提供服務。請查照。
說明:
一、覆貴局xxxxxx號函。
二、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42條:保險對象有重複就醫或其他浪費醫療情形時,保險人應予輔導,並得依其病情指定其至特定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接受診療服務。
三、前項法條中所述之保險人就是貴局,故以上之業務實為貴局之職責。請貴局依法執行,勿讓保險對象(即為就醫民眾)有重複就醫或其他浪費醫療情形。
四、保險對象之就醫行為,本醫療院所實無權力限制之;且輔導保險對象就醫行為,並非本院所之法定義務,合先敘明。
五、另查行政程序法第52條:行政程序所生之費用,由行政機關負擔。故貴局若要委託本院所執行貴局之業務,請編妥相關之費用預算,再行辦理,方為適法之作法。
-- 引用來源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這應該是全聯會的工作⋯sjs 寫:回個文噹它跟它的老闆。範例如下:
受文者:健保局
副本收受者:衛生署、本地衛生局、醫師公會
主旨:
回覆貴局有關「門診高利用保險對象輔導專案計畫」之來文,該業務係貴局之法定業務,而本醫療院所並無法定義務須無償提供服務。請查照。
說明:
一、覆貴局xxxxxx號函。
二、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42條:保險對象有重複就醫或其他浪費醫療情形時,保險人應予輔導,並得依其病情指定其至特定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接受診療服務。
三、前項法條中所述之保險人就是貴局,故以上之業務實為貴局之職責。請貴局依法執行,勿讓保險對象(即為就醫民眾)有重複就醫或其他浪費醫療情形。
四、保險對象之就醫行為,本醫療院所實無權力限制之;且輔導保險對象就醫行為,並非本院所之法定義務,合先敘明。
五、另查行政程序法第52條:行政程序所生之費用,由行政機關負擔。故貴局若要委託本院所執行貴局之業務,請編妥相關之費用預算,再行辦理,方為適法之作法。
很好的建議:以公文回覆。(法律依據條文還錯植為舊法,真悲!)sjs 寫:回個文噹它跟它的老闆。範例如下:
受文者:健保局
副本收受者:衛生署、本地衛生局、醫師公會
主旨:
回覆貴局有關「門診高利用保險對象輔導專案計畫」之來文,該業務係貴局之法定業務,而本醫療院所並無法定義務須無償提供服務。請查照。
說明:
一、覆貴局xxxxxx號函。
二、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42條:保險對象有重複就醫或其他浪費醫療情形時,保險人應予輔導,並得依其病情指定其至特定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接受診療服務。
三、前項法條中所述之保險人就是貴局,故以上之業務實為貴局之職責。請貴局依法執行,勿讓保險對象(即為就醫民眾)有重複就醫或其他浪費醫療情形。
四、保險對象之就醫行為,本醫療院所實無權力限制之;且輔導保險對象就醫行為,並非本院所之法定義務,合先敘明。
五、另查行政程序法第52條:行政程序所生之費用,由行政機關負擔。故貴局若要委託本院所執行貴局之業務,請編妥相關之費用預算,再行辦理,方為適法之作法。
jameson1031 寫:這應該是全聯會的工作⋯sjs 寫:回個文噹它跟它的老闆。範例如下:
受文者:健保局
副本收受者:衛生署、本地衛生局、醫師公會
主旨:
回覆貴局有關「門診高利用保險對象輔導專案計畫」之來文,該業務係貴局之法定業務,而本醫療院所並無法定義務須無償提供服務。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