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規劃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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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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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退休金規劃陷阱!!

文章 angel828 »

老烏鴉 寫:假如你是業代, 勿要贏了辯論輸了客戶...
當公司(or業代)推出一項商品時
請捫心自問
第一個念頭是想到自己(的利益?)或是廣大客戶的權益??????
alex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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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退休金規劃陷阱!!

文章 alex30201 »

angel828 寫:
老烏鴉 寫:假如你是業代, 勿要贏了辯論輸了客戶...
當公司(or業代)推出一項商品時
請捫心自問
第一個念頭是想到自己(的利益?)或是廣大客戶的權益??????
利己>>>利他

利他>>>利己
yann.ch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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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退休金規劃陷阱!!

文章 yann.chii »

應該是"利他>>>利己"; 但大部份的時候是"利己>>>利他"

頭像
歐伊斯特拉夫.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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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退休金規劃陷阱!!

文章 歐伊斯特拉夫.黃 »

forester 寫:今天收到理專給的一份
叫做"安泰人壽儲蓄養老保險"
年繳1583550
六年後領10200000
利息共699700完全免稅(約2.5%)
直接可把受益人填子女免贈與稅
說的天花亂墜
聽的我頭都大了
真有那麼好嗎?
不過我也沒錢買
聽聽笑笑吧
現在遺產稅才10%,不必考慮子女了,直接考慮自己的老年需求吧!
You can,t teach young dog old tricks.

不為不可成 , 不求不可得 ,不處不可久 ,不行不可復.
yann.ch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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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退休金規劃陷阱!!

文章 yann.chii »

保險公司的安全性剖析(相關法令及監理機關之嚴格控管)

1.保證金:實收資本額15%繳存國庫(保險法141條)
2. 安定基金提撥:保障被保人權益,維護金融安定(保險法143-1、143-3條)
3. 全球再保機制:分散降低風險,確保保戶權益(保險法147條)
4. 責任準備金提存:每年按險種分別提存,確保給付責任無慮(保險法145條)
5. 資產負債表:負債占資產比率→檢視清償能力之一(法定會計原則)
6. 資金運用控管:投資範圍及比例受金管會嚴格監督(保險法146條~146-9條)
7. RBC200%以上: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不得低於200%(保險法143-4)
8. 損益表:檢視獲利能力及專業經營團隊能力之強弱(ROE & ROA)。
9. 法定盈餘公積:提存盈餘之20%(保險法145-1條)。
10. 隱含價值(EV)&信評:未來實現之價值及信用評等檢視清償能力之二。
11. 完整退場機制: 無法限期增資或股東無意經營→接管或合併。
12. 金管會監管: 監管機關→要求承接之公司要概括承受
頭像
T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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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六 6月 02, 2007 1:53 pm
來自: 後山

Re: 退休金規劃陷阱!!

文章 TCL »

yann.chii 寫:當然"不保證一定不會倒" 有了日本經驗; 所以台灣的保險法是世界最嚴的!!
保台灣險法規定保險公司倒了保險安定基金頂多理賠300萬, 這還是限於理賠事故, 其他更少. 所以別把退休金規劃完全指望保險應分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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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動用範圍及限額
財團法人人身保險安定基金95.6.1.第2屆第8次董事會修正通過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7.18.金管保一字第09500096890號函核准

一、本動用範圍及限額依據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三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二、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之墊付適用於依我國法律設立許可之本(外)國人壽保險業在我國境內銷售之有效保險契約,但不包括下列契約:

      (一)未經我國法令許可之保險業在國內所銷售之保險契約。

      (二)國內壽險業之國外(總)分支機構在國外銷售之保險契約。

      (三)保險商品之專設帳簿部分。

      (四)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規定銷售之勞退企業年金保險契約及勞退個人年金保險契約。

(五)再保險契約。


三、本基金對每一保險公司單一動用事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墊付之範圍及限額如下:

(一)身故、殘廢、滿期、重大疾病(含確定罹患、提前給付等)保險金:

  以每一被保險人計,每一保險事故;或每一被保險人之所有滿期契約(含主附約),為得請求金額之百分之九十,最             高以新台幣三百萬元為限。

(二)年金(含壽險之生存給付部分):

以每一被保險人計,所有契約為得請求金額之百分之九十,每年最高以新台幣二十萬元為限。

(三)醫療給付(包含各項主附約之醫療給付):

以每一被保險人計,每一保險事故之墊付,每年最高以新台幣三十萬元為限。

(四)解約金給付:

以每一被保險人計,為得請求金額之百分之二十,最高以新台幣一百萬元為限。

(五)未滿期保險費:

以每一被保險人計,為得請求金額之百分之四十。

(六)紅利給付:

以每一被保險人計,為得請求金額之百分之九十,最高以十萬元為限。

前項各款之得請求金額,為扣除欠繳保險費、自動墊繳保險費本息及未償還之保險單借款本息後之餘額。

  本基金動用當時累積之總額如有不足支應墊付之虞時,得於墊付開始前經董事會決議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調降第一項各款之墊付比例及限額。



四、本基金依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之情事動用時,除第三點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墊付案件外,應於三個月內完成墊付申請之受理作業。但有正當理由報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得延長至六個月。

  本基金完成墊付申請之受理作業後,須經審核調查確實符合各項墊付之要件,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始得依本基金擬訂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墊付範圍及限額撥款墊付之。

  第三點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案件,如係於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項派員接管、勒令停業派員清理或命令解散之程序完結前提出墊付申請者,本基金仍應依前項規定之程序辦理。



五、本基金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三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之動用,依主管機關發布之「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個案擬定動支計劃,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



六、本動用範圍及限額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保險安定基金上路 處理問題保險機構 初期資金144億元

 更新日期:2008/01/02 14:12 本報訊

  金融重建基金(RTC)專責處理問題銀行,而處理問題保險銀行的保險安定基金預計今年上半年上路!金管會表示,保險安定基金初期資金水位約 144億元,為台灣首度有實質專業人員進駐管理的保險安定基金,將專責處理問題保險機構。

  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保險安定基金主要是由「財團法人財產保險安定基金」及「財團法人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合併為一個專責機構,安定基金的資金來源將分別來自產險、壽險安定基金。

  目前產險部分的基金金額約有17億元,壽險部分基金金額約有127億元,所以初期資金將合計有 144億元,預計明年上半年可正式上路。

  雖然產險、壽險兩大安定基金過去也負責處理問題保險機構,但未有專人專責管理,所以為使資金穩健運用,才研議以合併分是由專戶專用管理,若未來產險機構發生 問題需賠付,將由財產保險安定基金的專戶支付、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則支付壽險類的問題機構賠付金額;此二大基金合併後,除董事長外,並將設立總經理、 11-13席董事。

  張秀蓮表示,除成立初期的 144億元資金,保險安定基金每年將有保費收入挹注,產險安定基金每年保費收入約 1億餘元,壽險安定基金每年保費收入則約10餘億元,將成為保險安定基金的資金來源。

  保險安定基金成立後,可望處理未來的問題保險機構,可能潛在名單包括面臨增資最後期限的華山產險,及必須完成第 3階段增資國華人壽、國寶人壽、興農人壽及幸福人壽,若無法如期依規定增資,未來將由保險安定基金處理接管、清理等事宜。

  依保險法第 143條規定,授權金管會訂定財團法人安定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金管會日前因此修正「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管理辦法」草案,並依保險法法源依據,修正草案名稱為「財團法人安定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文章轉載鉅亨網)
沒有公義就沒有是非
kcje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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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
文章: 1179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06, 2008 11:30 pm

Re: 退休金規劃陷阱!!

文章 kcjeson »

體弱壽險公司 禁賣高利保單
2009-02-12 工商時報 【彭禎伶/台北報導】

體質較弱的壽險公司想推高利率保單,金管會說:「No!」根據壽險業者透露,現行市場上相當具競爭力的6年期儲蓄險,即是國華人壽、幸福人壽及興農人壽等推出,年化報酬率約3%左右的保單,但保險局副局長曾玉瓊表示:「不可能,如果有這種保單,會要求停售!」

據了解,去年10月,30家壽險公司一度有9家壽險公司淨值為負數,但隨著年底不少公司完成增資及調整投資標的後,僅剩下5家壽險公司淨值仍為負數,除被保險局限期增資的國華人壽、幸福人壽、興農人壽、國寶人壽外,還有遠雄人壽去年底淨值仍呈負數。

近來壽險市場最熱賣的除了利變年金、複利增額終身壽險外,就是6年期儲蓄險,由於體質相對不足的壽險公司多無法完成資產區隔,也就無法宣告較高的保單利率,因此在利變年金上並無法競爭,為了維持新契約保費增加,如幸福人壽、國華人壽、興農人壽等都有推出6年期儲蓄險,扣除成本後,業者說,年化報酬率還有3%以上。

這些保單雖無法像大型壽險公司動輒數十億元熱賣,但仍是有5-10億元的銷售量,也引起市場其他同業的注目,不少保戶表示,這些壽險公司提供比銀行更高的利率,有些人是上一張6年期保單期滿,馬上又將錢投保新的6年期保單。

曾玉瓊表示,已要求這些壽險公司停售較高利率的保單,將了解是否真有年化報酬率3%以上的保單,若公司投資報酬率無法支應,就會要求立即停售。
yann.ch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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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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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退休金規劃陷阱!!

文章 yann.chii »

[quote="kcjeson"]體弱壽險公司 禁賣高利保單
2009-02-12 工商時報 【彭禎伶/台北報導】

上則報導即顯示台灣金管會有在做事, 另外保險公司風險資本適足率 "RBC" 若低於

200%金管會即要求增資; 今年許多保險公司因風險提高被要求增資; 這都是安全性

的證明; 有了良好的管理, 客戶的安全性就提高; 才不會走到倒閉的情況!!
min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33781
註冊時間: 週六 10月 13, 2012 8: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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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退休金規劃陷阱!!

文章 min »

保險一個就夠,不需買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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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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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退休金規劃陷阱!!

文章 希望 »

爭議太大...故刪除
情義相挺之醫師及護士及藥劑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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